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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自:詩燁 日期:2024-04-26 [返回]
為進一步推進上海市0~6歲兒童孤獨癥篩查、診斷和干預工作,完善0~6歲兒童孤獨癥篩查、診斷和干預康復服務體系,對篩查異常兒童及時進行診斷評估和干預指導,改善兒童癥狀和預后,根據《關于印發〈上海市0~6歲兒童孤獨癥篩查干預工作方案(試行)〉的通知》(滬衛婦幼〔2023〕45號)要求,經向全市公開遴選和組織專家評審,衛健委決定在復旦大學附屬兒科醫院、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上海兒童醫學中心、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新華醫院、上海市兒童醫院、上海市精神衛生中心和上海市婦幼保健中心建立“上海市兒童孤獨癥診斷中心”(以下簡稱診斷中心)?,F將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各診斷中心應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,制定符合兒童孤獨癥診斷的崗位職責、診療常規、技術操作規程及轉會診流程;定期開展人員培訓、業務學習、疑難病例討論、社會宣傳和健康教育等;配備專有場地,有“專窗”和“專人”接待;對篩查異常兒童開放“綠色通道”;負責篩查異常兒童的診斷評估及干預指導工作;協同對口片區婦幼保健機構開展培訓指導、技術支持及質控督導(具體劃片范圍見附件);強化信息安全和隱私保護,按要求做好確診兒童的信息管理工作。
二、各區衛生健康委、婦幼保健所應落實上海市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相關要求,高度重視上海市0~6歲兒童孤獨癥篩查工作,整合資源共同推進本轄區兒童孤獨癥篩查干預工作。要主動與對應的診斷中心建立網絡溝通工作機制,規范開展兒童孤獨癥篩查、轉診、催訪、信息管理、人員培訓及質控督導等相關工作,確保轄區孤獨癥篩查陽性兒童轉診綠色通道有序與暢通。
三、市婦幼保健中心應會同相關機構指導全市兒童孤獨癥的健康教育、篩查、診斷、干預康復、轉診、催訪及信息管理工作,組織培訓并頒發培訓合格證書,開展質控督導,推動建立相關篩查、診斷及干預康復機構的信息溝通機制。
附件:上海市兒童孤獨癥診斷中心劃片范圍
診斷中心 | 劃片范圍 |
復旦大學附屬兒科醫院 | 徐匯、閔行、金山、松江、長寧 |
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上海兒童醫學中心 | 黃浦、浦東、奉賢 |
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新華醫院 | 虹口、楊浦、寶山、崇明 |
上海市兒童醫院 | 靜安、普陀、嘉定、青浦 |
上海市精神衛生中心 上海市婦幼保健中心 | 16區 |